第一条 为提升中心学术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,促进中心与高等学校、科学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交流,结合中心实际,特制定本暂行办法。
第二条 北京中卫生物科研转化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中心)的性质是: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及从事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。
第三条 中心主要任务
(一)开展生物转化领域的调查研究、成果转化、合作交流;
(二)承办政府、社会关于生物转化领域的责任项目。
第四条 中心管理岗位职责
(一)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;
(二)组织制定实施本中心发展规划、相关管理制度、年度工作计划、经费使用等;
(三)组织中心发展相适用的各类科研支持平台。
第五条 中心工作流程